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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居留手续>

最終更新日:
 

 Q.居留期限可以更新吗?

A.

居留期间的更新,仅限具备相当于法务大臣认为恰当的足够理由时给予许可。审核时综合申请人拟从事的活动、居留的状况以及居留的必要性等,由法务大臣酌量裁定。居留期间的许可申请从居留期限到期前三个月开始受理。链接出入国在留管理厅 別ウィンドウで開きます(外部リンク)

「在留资格变更·在留期间更新许可指导方针」pdf別ウィンドウで開きます(外部リンク)



 

 Q.请问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夫妇,在孩子出生后应该办哪些手续?

 A.

1.在日本出生的婴儿,无关父母的国籍,必须在出生后14天内到居住地的市町村提交出生申报。届时会将孩子的个人情报写进住民票,同时会有介绍其他应办的手续。

2.持出生登记在本国驻日使馆申请签发护照。详见《护照、旅行证申办须知》別ウィンドウで開きます(外部リンク)


3.如孩子出生60天后仍有必要逗留于日本、必须在30天内持相关材料到入国管理局申请在留资格。

建议事先向福岗入国管理局熊本出张所问询(096-362-1721)



 
Q.什么时候需要资格外活动许可?

 A.

居日外籍人士可从事的活动是根据其在留资格所决定的。所以,欲在所定范围之外进行经营有收入的事业或进行有报酬的活动时,须事先取得 “在留资格外活动许可”。资格外活动的许可必须去入国管理局申请办理。 

详请浏览法务省网站別ウィンドウで開きます(外部リンク)


 

Q.我拥有中长期在留资格,想暂时回国。须办理什么手续呢?

A.
・如果自离境之日起1年内返回日本,原则上不需要事先取得再入国许可即可出入境。只要在出境之际在海关填写出入境卡时,在“希望以视同再入国许可出境”处打勾即可。* 因在海外不能延长在留期限。必须于1年以内或签证到期日间较早一方的期限前回到日本。
・若出境期间超过1年,则需到最近的出入国管理机构申请“再入境许可”。

详请浏览《pdf》別ウィンドウで開きます(外部リンク)


 Q. 我想辞掉已工作3年的公司,换工作。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?

A.

持有就劳签证的人途中换工作时,须由变更发生日起14天以内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申报。转职申告是个人义务,一旦违反规定将会受到法律处罚。


 

Q.我想申请永久居住签证。须具备什么条件呢?

  • A.

  •   申请永久居住签证,根据各自的居留资格需符合一定条件之外,还必须满足以下的法律上的必要条件

    (1)品行优良

    (2)具有足以独立生活的资产或技能

    (3)申请人的永住与日本国的利益相一致

  • 详细请参考法务省的《有关永住许可的审批标准》pdf別ウィンドウで開きます(外部リンク)
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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〒862-8570 熊本市中央区水前寺6丁目18番1号 県庁本館7階
Tel:080-4275-448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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